这几天,通过各媒体的广泛报道,小悦悦事件震撼了不仅有华人的地方,还触动了世界各地所有有血有肉懂痛懂悲所有的人的心坎里。
我不认为这是媒体炒作所致,而是你我大家都是有感觉有思考能力的高级生物啊。
十七号电视晚间新闻报了,十八号也报了,十九号还有在报。报章也一样,争相的报导。大家都为小悦悦祈福的同时,也纷纷讨论和表达了事件发生所引发的质问和省思,对道德沦亡,人心冷漠,见死不救的谴责和失望。毕竟,一个不到三岁的小生命,遭两车四碾已是够可怜的了,但再加上七分钟十八个路人的视若无睹,这简直是人间炼狱呀!
可惜,这边厢为事发经过的悲痛尚未恢复,那边厢却传来肇祸司机和路人们的各不认错和找理由表明自己无辜和爱莫能助以摆脱众矢之的的罪过。彼此都是血肉之躯,同为黑眼睛黄皮肤的民族,做不到搀老扶幼,帮忙打电话叫救护车亦是举手之劳,何德何能,非但归罪父母没看好,当时没看到,见到没人理自己也就不理等籍口,还要质疑最后的那位拾荒的老婆婆是为博出名而挺身相救!其实谁又会想到这样一条后巷子会这样刚巧的有闭路电视将人性最丑陋的一面完全捕捉,再拜发达的科技所赐,瞬时一一呈现在世人眼前而后循迹难逃呢?
在经济发达和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商家们都争先为自己的品牌申请专利权,以让法律保障自己的利润,避免别人抄袭侵占。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人类尚需要设立类似的法律来维护基本的道德规范制度,我确实前所未闻。有些市政府确有实行乱丢垃圾,破坏公物等的罚款,但这还不至于明文立法实施。见死不救,草菅人命确属严重科,可是若真需要法律制度来鞭策民众助人,守法和执法之余,那也真是社会风气大转弯,变本加厉,何止一句“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以概括得了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人类的本能才是,更何况是面对自己的同类呢?
学识之高,尚且无恸于人情冷暖,是教育的失败,昂或是人性的沦丧?可怕的是,这唯恐不过是现实社会的一个小小影射,实际上或还有更多不为人知,无法想象的无情,冷血,残酷和残暴。。。善哉善哉。
祝福小悦悦!